《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4 月 1 8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
基建 [2007]303 号文,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其全文如下: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 \" 的要求,加
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国家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 33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220 千伏
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设计变吏是指设计单位正式提交施工图成品文件至工程投产后一年期间内,因
设计或非设计原因引起的对设计文件的改变。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