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2012年实施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 2012〕65 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 发展改革委,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局: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 (2011—2015年)》(发
改投资〔 2012〕611 号,以下简称《规划》 )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
建设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基层基础工作、 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
重要举措,是对《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国办发〔 2011〕47 号)重点工程的细化实化,
有助于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投入的长效机制。 为统筹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现就做好 2012 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