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实施意见 (试行 ) 的通知
浙建建〔 1999〕190号
各市建委 (建设局 ),丽水地区计委,杭州、绍兴市建管局,省建工集团,省级有
关厅、局:
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自今年 5月 1日起施
行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企事业单位认真积极地组织贯标
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月份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对我省
的贯标工作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推
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贯标工作, 提高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预防事
故发生,在充分征求各市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全省建设工
程实际,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实施意见 (试行 ),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