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2006-12-10 17: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
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 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
架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三条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
本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附着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计计算
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