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发包、承包登记表》申
报指南
办事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第四条、 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服务对象
建设单位。
必备条件
建设资金已落实。
已完善用地手续。
提交资料(凡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填报《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发包、 承包登记表》 一式二份。
监理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 工程项目总监法人代表委托
书原件各一份。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附年审
页,原件备查)、《广州开发区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原
件备查)。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
书(附年审页)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同一时间担任不超过三项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 《承诺书》 及加盖总监理
工程师执业章。
本项目的监理合同复印件一份。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等其他土地权属证
明文件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