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发布日期: 2008-1-21 未经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中 “招标公告 ”与
“中标公示 ”中的内容
第 56 号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编制活动, 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
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
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
预审文件 >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 2008年 5
月 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编制活动, 提高资格预审文
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