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评定标准》条文说明
【中国水泥网】 【2007-10-26】
【颁布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为便于在对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工作中,统一理解和掌握《水泥企业
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考核表中的条文进行说明。本说明的
条款号与评审考核表中的序号相对应,评审考核表的条款内容略。
1.机构设置
化验室应按《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
设置本化验室的机构,在化验室的质量管理手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使其有
效的运行。
1.1为了强化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对化验室的领导作用,体现厂长 (经理 )是本
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的要求, 确保水泥产品的质量, 化验室应由厂长 (经
理)或厂长任命的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 化验室主任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当厂
长指定管理者代表领导化验室时,应有正式的任命文件或授权书。但是生产厂
长和化验室主任不宜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