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 [2008]3 号 ),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
集约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 (工业项目建
设用地控制指标 >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24 号 )要求,并
结合我省实际,对《河南省国土源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部分
建设项 目用地控制指标 ( 试 行 )> 的通知》 ( 豫国土资 发
[2004]1 84 号 )中的《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试
行 )》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
地控制指标》 (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予以印发,并提出如
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做好《控制指标》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推
广的力度,并在土地有形市场或其他媒体进行公告。要进一
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
解决好经济发展与节约用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