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 前言
1.1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办法适用于莱芜项目部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安全保卫部负责项目部保卫管理人员的配置和培训。
2.2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具体领导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2.3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是各单位安全
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4 项目部经营部负责组织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合同, 明确双
方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以及人员、保卫用品、服装费用等相关要求。
2.5 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合同的实施, 完善现场保卫人员管理办
法,负责对保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等日常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项目经理职责:
3.1.1 负责本项目部的治安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