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的基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
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性条文,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
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的一项重要工作。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
设质量与安全。
自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建设部和国家电监会办公厅相继颁发了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及办输电【 2006】8 号《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
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注强制性条文。
在近年来全国范围的质量监督检查和优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