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设计部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 赵西安
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 2004年 1 月 1日起施行。与
原规范 JGJ102-96 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内容, 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 (三)
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
2003 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印刷,相应采用了
“应”、“必须”;“不应”、“严禁”等最严格的限定词。强制性条文应当执行。
非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允许甲乙方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另作专门的约定。
(四)引入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建筑结构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 在本次修订中, 考虑到幕墙属于可以更换的围护结构, 所
以在规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