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定
(一)概念
1.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以下简称分户验收) ,
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 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 分
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及竣
工验收前, 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对每户住宅及相关
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 并出具验收合
格证明的活动。
2.分户验收以子单位工程为验收对象。 子单位工程是指单位
工程每套住宅和相关的每单元或每楼层的公共部位。
(二 )分户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时的观感质量、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和使用功能为主要验收项目。 主体阶段分户验
收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 竣工阶段分户验收应在竣工验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