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0 月 1 日起施
行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008年 7月 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08年 10月 1日起施行。
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 1996年开始试点, 2001年全面建立, 2002
年,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实施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办法》,对规
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
极作用。重庆市农村低保工作从 2003年开始试点, 2007年全面实施。随着低保
工作的逐步深入, 低保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新问题。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推
开,有许多内容需要规范。 同时,重庆作为国家级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
应在健全城乡低保体系工作上有所创新。 为建立城乡统筹的、 长期有效的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体系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