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相关文件 点击数: 498 更新时间: 2006-01-13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铁建 [1994]151 号 一九九四年十
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铁建 [1994]151 号
各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各设计院,科学研究院,各院校(医学院,师
范学院除外),工程、建筑,工业物资,通号总公司,中土、发包公司,候月、宝
中、京九办,南昆指,西康指:
现发布《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
请及时报部,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实行监理的项目应先报部批准。原发布的《铁
路工程施工监理试点试点规定》(铁建 [1991]91 号)同时废止。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 “投资、质量、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