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 目的
为规范高速公路工地建设, 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编制本指南。
1.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福建省所有新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连接线)工程的
工地建设管理。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
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 福建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2.3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章节划分
本指南共八章, 分为总则,项目部,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施工设施,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 施工便道、便桥,以及现场文明施工。
其中施工设施部分按拌合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和小型构件预制场分段落
叙述。
2 项目部
一个标段原则上设置一个项目部。项目部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
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