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预算价格
编制管理办法
1 为了进一步加 强和完善建 设工程造价 动态管理,适应
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 强材料、工程设备预算价格的管理,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 规定,结合我省 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对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 观工程、房屋修缮工
程等的材料、工程 设备预算价格的 编制管理。
第三条 湖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负责 全省建设工程材料、
工程设备预算价格的 编制管理,具体工作委托湖南省建 设工程造
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站)实施。
县以上建设局(建委 )、建工局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工程
设备材料价格的管理 ,具体工作可委托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
第四条 材料、工程设备预 算价格是指材料、工程 设备由来源
地到达施工工地 仓库或工地堆放地点的全部 费用之和。材料、工
程设备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