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相关制度
(征求意见稿 )
一、计算机教室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1.学生在正常操作过程中, 不慎损坏设备,进行教育后照价赔偿或赔偿实物。
2.对由于违反操作规程、 随意打闹而损坏计算机教室设备的学生, 要进行批
评教育后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性赔偿。
3.对随意拆卸、 玩弄计算机教室设备的学生,给予严厉批评,对导致设备损
坏或影响正常上课等后果的学生给予校纪处分。
4.学生赔偿的设备、钱款要及时入帐登记,并给学生开出收据。
二、计算机教室安全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开展信息技术课教学的重要场所, 无关人员不得无故逗
留。凡用机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备查。
2.注意用电安全。信息技术课教师和教学实验员应教育学生了解安全用电常
识,确保用电安全。
3.注意贵重设备的保管, 做好计算机教室的防盗工作。 教学实验员每天下班
前要仔细检查,关好门窗,确保计算机教室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