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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一、检查标准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主要专业工种上岗证书;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手
续
(1)审批手续完备;
(2)质量验收按统一标准进行划分,
并制订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
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4.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1)工地的材料进场及验收台帐;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砖块、加气砌块
等块材堆放采取有效的防止雨水淋浸措施。
5.测量仪器、计量器具设置(水准仪、
经纬仪、磅秤、 30m和 50m卷尺等)
(1)校验周期准时;
(2)检验证书齐全;
(3)实物与证书相符;
(4)满足使用功能和精度要求;
(5)专人使用,专人保管。
(二)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设置和管
理
1.养护室面积不宜小于 5㎡,且有保温
隔热及恒温装置;
2.室内养护:室内温度为 20o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