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统一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工程的术语及其释义,实现
专业术语的标准化,以利于国内外技术交流,促进我国道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订
本标准。
第 1.0.2 条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的设计、施工、科研、养护等方面。
第 1.0.3 条 本标准主要选取道路工程中的常用术语,其他有关专业的术语,应遵守其
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道路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2.1.1 条 道路 road 供各种车辆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
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
第 2.1.2 条 公路 highway 联结城市、乡村,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
和设施的道路。
第 2.1.3 条 城市道路 city road; urban road 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
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