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本表序号 1~3项各类参数按 20%抽检,且不得不于 20点;当系统点数不足 20点时,全部检测。序号 4~7
项的种类参数应全部检测。被测参数合格率为 100%者,方可判定为检测合格。
2. 在“专业承包安装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中应明确清晰表达出各类机组 (系统、回路 )总数、抽检数和
百分比、本检验批验收判定的依据及结论等。
监理 (建设 )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9. 不间断电源工作状态监控功能
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 签名) 施工班组长 (签名)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签名 ): 年 月 日
6. 应急发电机组工作状态监控功能
7. 应急发电机组储油罐液位监控功能
8. 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工作状态监控功能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