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第6.3.14 条:第1、2项均各抽检 10%,且不得少于 10台;当系统设备不足 10台时,全部检测。第 3项抽检 20%,且不得
少于10台;当系统设备不足 10台时,全部检测。 1~3项的检测合格的判别标准按第 6.3.14 条
条的相关规定
。
3. 在“专业承包安装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中应明确清晰表达出各类机组 (系统、回路 )总数、抽检数和 百分比、本检
验批验收判定的依据及结论等。
监理 (建设 )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 签名) 施工班组长 (签名)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签名 ): 年 月 日
3. 网络通信故障自检测功能
设备监控系统可靠性检测
第6.3.16 条
1. 现场设备启动或停止时,系统运行的
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