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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号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40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已经 2006 年 12月 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9
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办法。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 应当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