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
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 职责
2.1检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生产部成品库负责入库产品的质量、 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
3.1品控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
合以下规定:
(1)检验室具备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
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2)检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
考核后持证上岗;
3.2检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
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