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 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
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 100m2配备 2只 10L 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 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 (池 )、
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 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
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
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
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