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二、办理条件
具体条件见《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 153号)、《一
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 [2007]101 号)等。
上述文件可在中国建造师网 [www.coc.gov.cn] 、合肥建设网
[www.hfjs.gov.cn] 有关栏目中阅览或下载。
三、审批权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审查上报以及二级注册建
造师的注册审批工作。 市城乡建委负责本市一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
册注册受理、初审、上报工作。
四、申请材料
注册建造师申请注册需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须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 汇总表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申请二级
建造师注册的,须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 汇总表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