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8020民事诉讼制度
一、诉讼管辖
(一)一般管辖和地域管辖
1.级别管辖
我国法院有四级,分别是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和最高人民法院 ,每
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2)特殊地域管辖
①因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 被告住所地 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
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 施工行为地 为合同履行地 。
(3)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如 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
让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等。
3.协议管辖制度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
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被告、签订、履行、标的物) 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练习题 1】甲地注册的建设单位与在乙地注册的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