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
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
动。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
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
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 应当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
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