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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的论证
钱正英
(1992.1.12)
1986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6] 15
号通知,责成水电部负责进一步论证三峡工程,重新提出可
行性报告。部党组 6 月 19 日组成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领导论证工作。经过三年的工作,完成了 14 个
专题论证报告和重新编写的可行性报告, 1989 年 9 月由水
利、能源两部联合上报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 1990
年 12 月到 1991 年 8 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审查
通过,又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1992 年七届人大五
次会议审议李鹏总理提出的有关议案后, 4 月 3 日通过了《关
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决议》 ,论证领导小组的任务胜利结束。
一、论证工作的背景
三峡工程是特大规模的水利工程。 1942 年国民党政府
曾聘请美国的世界著名高坝专家萨凡奇博士查勘研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