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 村旧城改造项目
拆迁补偿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受赔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丙方(确认见证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根据深圳市有关房屋拆迁安置的管理规定, 以及甲、丙双方签订的《xxxxxxx
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关于拆迁补偿的约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
径口村改造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拆迁补偿范围
根据政府部门委托的深圳市勘察测绘部门出具并经乙方确认的 《房屋建筑面
积测绘报告》,拆迁范围内属于合法建造的永久性房屋均计入补偿面积,其余房
屋附属物或临时建筑另行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其中合法建造的
永久性建筑系指经依法批准用于办公、 商业、教育、住宅等功能的混凝土结构或
混合结构的房屋;临时建筑及房屋附属物系指铁皮房、木板房、砖墙铁皮顶房、
阁楼以及果树、杂树等。
深圳市勘察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