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
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
定的制度。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
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
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
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
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 ,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
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
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