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司法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重要的、 长期的工作, 为巩固我县已经
取得的创建成果, 进一步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 不
断提升城市的品位, 树立新的形象, 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
业全面进步, 根据《上栗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动
方案》(栗办发 [2008]33 号)和 8 月 13日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总
指挥部会议精神,特制订我局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巩固创
建成果,着力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
快建设步伐,突出地域特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全面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 不断增强城市的凝聚力
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物质、政治和精神三个
文明的协调发展, 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努力建设一
个充满活力,特色鲜明,富裕文明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