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建计联( 2005)834号
沪价费( 2005)0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
促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上海市建筑
市场
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计价格 [1999]1283 号)、《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上海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计价费 [2001]OO1 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 (沪建建 [2003]641 号,沪价费 [2003] 第 054
号,简称《暂行标准》)实施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