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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二、备案依据
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2、《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
〔2015〕726 号)
三、备案管理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
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备案
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
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对相关行业协会备案工作的指导和
监督管理。
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做好本市建材备案的具体工作,加强
行业自律管理,开展行业诚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企业
质量诚信档案(备案受理窗口和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 1)。
四、备案范围
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
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 、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
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