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已经 2011 年 10 月
24 日市政府第 12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 韩 正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
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
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 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
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
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