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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若干技术规定
为加强本市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 提高民防工程的应急保
障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 5级、 6
级,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5 级、 6 级和 6B级的民防工程建设,民
防工程平战转换除应满足本规定外, 还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一、 土建
1、 平时使用的对外出入口的平战转换措施,应采用一道防护密
闭门加一道密闭门(当战时功能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或汽车
库时可采用一道防护密闭门)的方式进行防护。当受到条件
限制时,可采用一道防护密闭门加堆土和砂袋的封堵方式实
施平战转换,转换数量每个防护单元不超过 2个。
2、 防护单元之间平时使用连通口的平战转换措施,应采用在门
洞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或设一道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
的方式进行防护。
3、 平时使用的进排风竖井的平战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