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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条例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07.01.17
新颁布日期: 2007.01.17
实施日期: 2007.05.01
内容分类:林木
颁布单位代码:
文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
(2007年1月17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
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
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
和管理。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管理, 按照《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 的
规定执行;林地、林木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公共
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