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 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财建 [2002]111 号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2.08.01
【实施日期】 2002.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上海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财建 [2002]111 号)
各区县财政局,上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各区县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清理整顿政府性基金精神,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减
轻社会负担,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 [2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