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技术要点
第一节 砌体结构住宅设计
(以下标注 *者应由专业负责人按实际情况考虑调整或取舍 )
一、结构设计深度
初步设计 (总体设计文件编制) 和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与城乡建设部 《建筑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上海市《建筑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上
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深度统一标准(试行稿)》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设计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结构设计的规范、规程、标准,主要有: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2011
*底部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