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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毕业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 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论文 (含毕业设计, 下同)是本科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培养学
生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而设置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与开题、 指导
与撰写、答辩与成绩评定、质量检查、档案管理等环节和内容。
第三条 选题与开题
1. 毕业论文的题目由学生所在院(系、部)于第七学期内公布并由学生选定。
2. 题目内容一般应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 应能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
3. 题目一经确定, 学生不得任意改变, 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者, 须向指导教师说
明理由,报本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