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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文本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条 为适应上犹县经济、 社会的快速发展, 提升上犹县的整体竞争力,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的
规定,结合上犹县发展实际情况,特编制《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30年)》(以下
简称“本规划”)。
第 2条 本规划是指导上犹县各城镇 (片区)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
安排的重要依据,编制县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时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 3条 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县域、 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其中县域为上犹县行政
辖区,总面积为 154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东山镇与黄埠镇,面积为 245平方公里。
第 4条 规划区范围南至厦蓉高速公路,东至黄埠工业园区,北至东山镇行政边界,
西至梅水河,包括东山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