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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015-
水渠清淤工程
承包合同
发包方(建设单位) 富县城市管理局
承包方(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陵园路水渠清淤泥工程
签订时间 201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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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富县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 “乙方”)
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
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从刘家沟桥至刘家沟口。
2、清理时自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及清理工具,不积余泥
沙石等杂物。
3、不能破坏周围环境卫生,做到操作安全第一。
4、疏通、清理工作完成后须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二、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16 天。自 2015年 8月 12日起
至 2018年 8月 28日止。
三、合同费用 :
1、承包工程量:水渠清淤泥长 450 米:补修水渠 48
米 。
2、工程单价:清理水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