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第一节 定额说明
一、本章共分九节,包括木门 110项、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 39 项、木窗 82项、钢门窗
26 项、铝合金门窗 36 项、塑料门窗安装 4 项、彩板门窗安装 4 项、木结构 17 项、门窗配
件 56项,共 374 子目。
二、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 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 均按本定额执
行。
三、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
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
系数 1.35。此条是指现场制作的情况, 不适用于按商品价购进的门窗。 木结构项目不论采用
何种木材,均按定额执行,不另调整。
四、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 (方杉、冷杉 )、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