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间断电源( UPS)系统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 UPS的管理,提高 UPS供电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确保仪表工作电源安全可靠。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供给五楼网络机房、数据机房有关的设备用 UPS系统。
3 引用标准
● 国标 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
● 国标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 国标 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 机房楼层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4 管理规定
4.1 管辖范围分工
UPS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
4.2 UPS 系统的设置
4.2.1 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 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
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4.2.2 UPS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 380V/220V 母线(以下简称
低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