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使各类学校专业更好地对
接产业,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实用型人才,经
研究,决定成立澧县职业教育中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县职教中心确定有关专业建
设和发展、审订专业教学计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高专业技
能的智囊团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应用先进的专业建
设理念,集中专家的智慧和经验,促进专业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任期
第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专业联组推荐,县职教
中心各组成单位研究审核,由县职教中心主任颁发聘书。每届任
期二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 5~9 名本专业领域的专
家、工程技术人员(或经济师、会计师等)、行业高级管理人员
及各校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2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