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旨在提升国家创新能力
【核心提示】专利法修改涉及丰富的内容,为此需要首先掌握修改的基本定位和思路,并
在此基础上探讨具体制度的完善对策。
专利法是一个国家专利制度运行的基本保障。 而专利制度是以发明创造充分公开为代价,
换取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对专利的独占性权利,以鼓励和促进发明创造及其传播的法律制度。
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专利法在 1984 年颁布后,历
经 1992 年、 2000 年和 2008 年三次修改。目前,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已提上日程,被列入国
务院 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经过多次调研, 2012 年 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与著作权法、商
标法正在进行的第三次修改“遥相呼应”,形成我国近年知识产权专门立法的热潮。
促进创新能力提高是专利法修改的 基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