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施工单
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
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方案, 由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
(4) 起重吊装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7)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
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