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行
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指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 由上级部门
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专项工作支出一般包
括专项业务费支出、专项会议费支出、专项设备购置费支
出、专项修缮费支出等。专项业务费开支范围:管理人员
补贴、办公、水电、邮电、燃料、办案误餐费等。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 专项、
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
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
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