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
学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 使
部分学 科接 近或 达到 国内 同类学科 一流水 平,充分 发挥资
金的最 大使 用效 益,结 合东北 大学学 科建设的实 际,特 制
定本规 定。
第二条 学科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
1、学科建设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必须认真落实
学校的 学科 建设 规划 ,有 计划、有目 标、有选 择、分 期分
批地完 成学 科建 设任 务。
2、学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的工程,
因此学 科建 设必 须有 连续 的资金投 入作为 保障。学科建设
经费的使用要坚持“重点建设与普遍提高相结合,以重点
建设为 主”的原则。
3、为确保项目的质量,做到责任到人,校长将与项
目的第 一责 任人 签署 责任 状,项目第一 责任人与项 目负责
人签订责任书。 项目所在学院院长应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
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