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 东华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东华大学基本建设(修缮)管理办法》及国家、上海市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前期阶段
项目通过正式立项后,基建后勤处根据确认的使用功能、项目定位、建设
标准及项目批复投资, 结合实施条件组织各方合理选择设计方案, 必要时组织相
关专家进行论证。
设计方案须经项目使用方或管理方的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负责人
签字盖章,确认最终设计方案,其中一份交基建后勤处存档。
二、 设计阶段
基建后勤处应督促设计单位各专业工程师现场踏勘,设计效果及设计方案
应与校园总体风格、 周边环境、原建筑物相协调及匹配。 新建项目的外立面及原
建筑物外立面重大改变的,效果图须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基建后勤处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各方认真审核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综合各方
建议,及时向设计院提出修改意见, 并加强专业工程设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