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
菜自给率, 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 保障“菜篮子”长期
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财
政厅、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 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
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琼财农〔〕 号)和《东方市年蔬菜大
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东府办〔〕号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
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
防虫的功能,尤其是叶菜基地的生产水平,平菜价,保供给、
促增收。
二、建设原则
(一)集中连片原则: 农户新建大棚必须亩以上,农民专
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必须连片建设亩以上。以农民专业合作社
名义申报,要列明每个社员占申请面积的亩数。
(二)严格程序原则: 实行“专家评审制、